單位通過企業“法人一證通”可以在上海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直接開設單位公積金賬戶,無需落地辦理。
取消原規定要求提供的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設立證明。
取消原規定要求提供的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設立證明、《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組織討論通過的補充住房公積金實施方案等材料。
單位少繳、漏繳職工住房公積金并按規定補繳住房公積金的,取消補繳12個月以上住房公積金由管理部審核程序,均由建行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取消特殊補繳規定要求的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情況說明》、勞動合同或勞動手冊或經勞動主管部門和法院確認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上海市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核定表》等工資基數證明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取消原規定要求提供的單位介紹信、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設立證明復印件、單位當月或上月的《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復印件、相關書面說明等證明材料。
單位變更繳存網點的只需提供《上海市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網點變更登記表》,至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原所在地或者新轉入地的管理部辦理,無需其他材料。
取消單位為職工提取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取消職工辦理購房提取業務的資金來源憑證。
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只需提供與死亡職工關系的證明材料,取消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關于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的公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職工因在未與公積金中心有合作關系的銀行提取公積金歸還該行購房貸款辦理續提的,取消原規定要求的購房合同、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貸款合同等證明材料(但首次申請除外)。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中,職工無需填寫銀行借記卡開戶支行。
自愿繳存個人符合自愿繳存期滿提取條件的,申請人無需提供《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協議》。
個人純公積金住房貸款流程業務時間由原來的49個工作日縮短至19個工作日。
將網上業務綜合服務協議納入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系統,單位通過法人一證通辦理網上簽訂協議,即可獲取網上業務辦理權限,提高單位辦事效率。
取消單位經辦人個人實名認證。將法人一證通證書或公積金專用證書作為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的數字證書。
在單位網上辦理封存及補充公積金開戶等手續時,取消短信驗證環節。實現匯補繳中心聯電子化,放寬封存業務對繳存月份限制。